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公布威宁投资集团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大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威宁投资集团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威宁投资集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锦春路15号威宁大厦22楼,邮编:530000;电话:0771-5750888)。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管理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我公司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总经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形成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总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部(室)和所属各单位积极配合实施的良好机制。为确保信息不缺漏、工作不断档,我公司还专门配备了2名公开信息采集录入人员,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到相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范畴,分季度、年度对信息公开的质量、时效、范围进行考核,切实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
2015年,我公司根据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以及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对照《国家保密法》完善了公司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制度,对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渠道和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发布协调、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初步形成了切实可行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
(三)注重工作实效,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及时录入公开信息,并在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录入信息的基础上增强信息的针对性,重点选取了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农产品商贸物流经营管理等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板块加大公开力度。加快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正式上线集团公司微信订阅号,公司门户网站、《威宁文化》、《阳光威宁》栏目等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同时,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按时填报《主动公开信息汇总表》及《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及时编制并公布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四)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为能既保证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公司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工作脱节。在公文流转过程中即明确该信息是否公开,以及如何公开,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敏感领域,从源头上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公司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开办的领导下,切实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司门户网站、公司微信订阅号、公司所辖威宁资产交易大厅及各市场等平台,多层次、多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全年公开各类信息共52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公司未接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我公司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
2015年,虽然我公司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形式、载体仍有创新空间;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六、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通过各种规范化学习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经验做法,在现有公开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形式,拓宽载体。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