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比选方式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事宜,实行比选采购。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中标法,选定一家咨询服务机构作为定点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咨询服务机构参与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比选采购文件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详 细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公司名称: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新闻中心11楼 联系人:诸葛晴晴 电话:0771-4739136 |
2 |
项目名称 |
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 |
3 |
项目编号 |
WNSC- BX2021-15 |
4 |
资金来源 |
自筹 |
5 |
服务对象 |
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6 |
采购金额 |
上控价:人民币8万元 |
7 |
项目服务 要求 |
1.选定一家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作为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2.服务时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8 |
项目服务 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新闻中心11楼 |
9 |
咨询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
1.咨询服务机构须是合法注册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律师事务所(提供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2.咨询服务机构近两年(2019年1月1日起,至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考核合格,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违反职业守则和职业道德,已经或将要被相关监管部门或律师协会通报批评、 处罚等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11 |
比选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 |
12 |
比选文件组成、要求及份数 |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二份(格式见附件),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的费用,且不能超过上控价(加盖单位公章)。 3.服务方案二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业绩证明二份(如有)。 |
13 |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递交比选文件时间:2021年7月13日18 时00分前,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盖章(信封正面和背面封口处)。邮寄或送至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新闻中心10楼行政中心采购职能部门,电话:0771-4304850。 |
14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2021年7月14日9时30分。 比选地点: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新闻中心10楼中型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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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
本项目由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法律中介,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由审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评选依据:评委将以比选采购文件为评选依据,对供应商的价格分、服务方案分、公司业绩分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比选价格30分;服务方案50分;公司业绩20分。 有效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金额 (1)价格分= ×30分 某投标人投标报价金额 (2)服务方案分 5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实施方案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1~20分):针对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方案及实施方案,且方案满足采购需求。 二档(20.1分~35分):满足一档要求,且实施方案描述了服务项目的内容以及实现方式、进度,实施方案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三档(35.1~50分):满足二档要求,且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对服务项目的内容以及实现方式描述具体详细,完全满足项目的需要;实施方案可行且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并能体现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实施计划措施,有明确的项目进度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3)业绩分 20分 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每个项目得5分;此项满分20分。(此项考核期为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比选时提供相关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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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中选单位如放弃中选资格,则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其参加采购人的任何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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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 条件 |
付款: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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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款 |
中选的投标人不按要求签订合同、擅自转让项目、放弃投标项目或者在竞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取消以后参加投标资格,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自动获得中选资格。 |
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咨询服务项目比选采购公告.doc
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