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工作需要,拟为威宁.邻家龙岗北广场项目471项资产购买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南宁市邕宁区平云路西侧(那造路26号)威宁.邻家龙岗北广场共471项建筑面积合计68649.60m2资产财产基本险。
二、保险标的物基本情况
保险标的物主要为威宁.邻家龙岗北广场部分资产。本次投保标的物总价值约为22120万元,期限7年。
三、比选预算:保险费率不超过0.01%。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依法成立,且拥有财产保险资质;
(二)最近三年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重大处罚;
(三)能够独立提供服务和开展各项工作,未经我公司同意不得将服务、工作内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四)最近三年有成交过单笔标的物在3亿元以上的财产保险保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比选方式
(一)竞价人或受价人(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需于2021年6月2日18时前将报价材料报送至我公司。
(二)比选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1.报价函(包含保险费率、总价格);2.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业绩证明文件;5.保险方案及服务人员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视为无效。
比选材料递交和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锦春路15号威宁大厦20楼。
六、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将根据报价情况和保险方案综合选定服务方。
七、评选
自报价函截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司将对有效比选文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及时公告。
八、有关约定和要求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比选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一)比选材料未盖公章或比选人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
(二)比选材料字迹模糊不清的(包括提交的附件);
(三)不按要求报价、报费率、报价金额、计量单位谬误或提供两个以上报价的;
(四)比选材料不密封和不盖骑缝章的。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锦春路15号威宁大厦20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71-5750893
邮 箱:4183040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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