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宁家商业系统服务采购更改通知(二)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宁家商业系统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FXZB-2020-009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5月29日
四、更改公告日期:2020年6月5日
五、更改内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通过邮寄方式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6楼广西福兴工程招标代理-·伟德BV网页版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6楼广西福兴工程招标代理-·伟德BV网页版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和收件人: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6楼广西福兴工程招标代理-·伟德BV网页版有限公司,收件人:阳工 ;联系电话:0771-5783803。
3、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4、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将根据投标人所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最终报价,并向投标人预留的邮箱发放最终报价表格,开标当天请注意查收邮件,投标人收到表格后需按格式要求填写最终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发至我公司545204567@qq.com邮箱,收到最终报价后,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的报价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出最终报价,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一)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邮箱有效。
(二)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三)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请按通知内容执行,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78116279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福兴工程招标代理-·伟德BV网页版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 工
联系电话:0771-5783803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6楼
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5日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