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
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公示
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精准化,真正形成管党治党合力,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的通知》(南办发〔2018〕36号)要求,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分别制定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经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2018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现将主体责任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1日。
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8年7月19日
领导班子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承办单位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加强政治建设 |
1.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本单位具体贯彻措施。 |
及时召开 |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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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集团公司改组为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单位的部署要求,严肃六项纪律要求,确保改革组建顺利实施,确保思想、队伍和工作稳定,做到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
全年 |
企业策划与管理部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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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遵守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好政治生态。 |
全年 |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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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作风建设 |
1.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重大部署贯彻、重大项目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为政不廉、为官不为、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 |
6月底前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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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作风督察、重点项目工作督察计划,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形式,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监管单位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 |
3月、6月、 9月、12月 |
纪检监察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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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逢重要节假日,开展节前提醒教育活动,督促集团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规定精神,绷紧纪律之弦。 |
重大节假日前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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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集团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契机,带领集团广大党员职工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
全年 |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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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百色起义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
全年 |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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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
1.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 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
3月、9月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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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做好勤廉榜样的推荐工作,集中学习勤廉榜样先进事迹。 |
5月、11月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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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
7月底前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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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委书记每年上一次廉政党课。 |
7月底前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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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
12月底前 |
纪检监察室 |
|||
5.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巡察整改工作落实的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紧盯不放,严肃问责。 |
12月底前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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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纪检监察相关制度,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12月底前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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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用好干部 |
1.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涉及选人用人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集团公司纪委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意见。 |
12月底前 |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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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推进能上能下,坚决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12月底前 |
党群工作部 |
|||
3.加强对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一级监管单位领导人员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健全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和落实交流轮岗等制度。 |
12月底前 |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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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健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领导人员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
12月底前 |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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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惩治腐败 |
1.党委支持纪检组织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年内听取纪委工作情况通报至少2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
6月、12月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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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组织执纪审查,对纪检组织反映的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问责方面的问题,及时按照程序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 |
随时 |
纪检监察室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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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相关线索。 |
每月按上级要求开展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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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基层工作纪律散漫、作风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 |
每月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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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本单位涉及的扶贫资金项目每半年开展一次风险问题排查,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对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统一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
6月、12月 |
纪检监察室 审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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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加快健全监督体系 |
1.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
12月底前 |
党群工作部 纪检监察室 |
|
2.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监事会监督、财务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形成“大监督”格局。 |
12月底前 |
纪检监察室、审计部(监事会工作部)、资金财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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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畅通、拓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群众权益诉求渠道,利用好集团公司门户网站、微信、内刊等媒介,广泛征集党员职工和办事群众对集团公司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
全年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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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 |
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
3月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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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认真抓好落实。 |
全年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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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开展至少1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专题学习。 |
11月底前 |
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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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初与各监管单位党组织签订年度主体责任书,听取各监管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
次年1月 |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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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定并公示集团党委主体责任工作清单,组织监管单位党组织制定本级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 |
7月底前 |
党群工作部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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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每半年抽查1次领导班子成员及监管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纪实手册。 |
6月、12月 |
党群工作部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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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反映的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问责方面的问题,及时按照程序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 |
全年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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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1.通过常规轮训和重点宣讲相结合、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研读原文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不断改进新常态下的党员教育模式,组织基层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开展两期全体党员轮训。 |
6月底前 |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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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 |
每月15日 |
各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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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
全年 |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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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扎扎实实完成集团党委和纪委换届工作。 |
12月底前 |
党群工作部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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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党对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管理权,重点围绕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等任务,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十百千”工程。 |
12月底前 |
人力资源部 党群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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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健全作风建设检查考核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绩效考评、主体责任纪实、主体责任述职述评等重要内容。 |
5月底前 |
党群工作部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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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集团党委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支持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打造“廉洁示范”工程,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改作风,从严从实抓廉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全年 |
党群工作部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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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围绕集团公司改革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点,完善集团公司廉洁从业机制,加强对改革改组推进情况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 |
全年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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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制定并印发集团公司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
7月底前 |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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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各级“一把手”、重要部门负责人和人、财、物等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对象,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以及选人用人、财务资金、工程建设、招投标、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职务消费、扶贫工作等为重点领域,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和业务流程为重点环节,以健全企业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为重点任务,年内开展1次监督检查工作。 |
12月底前 |
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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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大预防力度,第一时间妥善解决因企业矛盾引发的各类事件,在化解矛盾中理顺职工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
12月底前 |
党群工作部 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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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落实好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
12月底前 |
纪检监察室 、党群工作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 |
填报人员:何俊峰 联系电话: 5750871 填报日期:2017.7.2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黎军 职务:党委书记、董事长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
1及时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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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具体措施,在党委会上组织审议相关议题,并督促分管领导制定措施。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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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
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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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带头上党风廉政建设党课。 |
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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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带头制定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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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带头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研究制定本单位涉及的扶贫资金和项目问题排查和源头防范工作,年内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不少于4次。 |
3月、6月、9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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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
1.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同班子其他成员、所管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告诫、批评教育。年内约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所管辖二层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机关中层领导干部1次。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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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市国资委党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报告。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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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带头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和指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不定期进行查阅。 |
每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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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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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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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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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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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内公示。 |
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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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1.组织开展好党委和纪委的换届工作。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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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
12月底前 |
|||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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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听取纪委对案件查办、信访件调查核实和处理的工作报告。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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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合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工作,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听取公司纪委对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抓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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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认真抓好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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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展集团公司及监管单位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5月至8月 |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刘巧瑛 职务: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
2.按照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年内至少召集1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
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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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
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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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管理 |
1.年内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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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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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集团党委和纪委报告。 |
12月底前 |
|||
4.主动按时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和指导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不定期进行查阅。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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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清单 |
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12月底前 |
|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内进行公示。 |
7月底前 |
|||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
1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
个性清单 |
1.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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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
12月底前 |
|||
3.认真参加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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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及时纠正在日常工作监管中出现以权谋私、收受好处等不廉洁的行为。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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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年年底前向集团公司党委和党委书记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
12月底 |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滕振旗 职务:副总经理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
2.按照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年内至少召集1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
4月底前 |
|||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
2月底前 |
|||
加强日常管理 |
1.年内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12月底前 |
||
2.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
12月底前 |
|||
3.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集团党委和纪委报告。 |
12月底前 |
|||
4.主动按时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和指导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不定期进行查阅。 |
12月底前 |
|||
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12月底前 |
||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内进行公示。 |
7月底前 |
|||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
1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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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1.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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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任威宁酒店公司党委书记期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导、推进监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主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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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参加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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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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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及时纠正在日常工作监管中出现以权谋私、收受好处等不廉洁的行为。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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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分工,对扶贫联系定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对涉及的扶贫资金和项目问题排查和源头防范工作,年内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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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年年底前向集团公司党委和党委书记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
12月底前 |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马超毅 职务:党委副书记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
2.按照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年内至少召集1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
4月底前 |
|||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
2月底前 |
|||
加强日常管理 |
1.年内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12月底前 |
||
2.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
12月底前 |
|||
3.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集团党委和纪委报告。 |
12月底前 |
|||
4.主动按时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和指导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不定期进行查阅。 |
12月底前 |
|||
共性清单 |
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12月底前 |
|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内进行公示。 |
7月底前 |
|||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
1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
个性清单 |
1.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
12月底前 |
||
2.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加强对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社会稳定、群团组织、精准扶贫、意识形态、监事会和企业文化建设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
12月底前 |
|||
3.认真参加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12月底前 |
|||
5.及时纠正在日常工作监管中出现以权谋私、收受好处等不廉洁的行为。 |
12月底前 |
|||
6.按照分工,对扶贫联系定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对涉及的扶贫资金和项目问题排查和源头防范工作,年内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
12月底前 |
|||
7.每年年底前向集团公司党委和党委书记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
12月底前 |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韦登香 职务:纪委书记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
2.按照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年内至少召集1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
4月底前 |
|||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
2月底前 |
|||
加强日常管理 |
1.年内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12月底前 |
||
2.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
12月底前 |
|||
3.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集团党委和纪委报告。 |
12月底前 |
|||
4.主动按时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和指导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不定期进行查阅。 |
12月底前 |
|||
共性清单 |
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12月底前 |
|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内进行公示。 |
7月底前 |
|||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
1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
个性清单 |
1.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和集团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向党委提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建议,定期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案件情况、督促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党委分解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任务。 |
4月底前 |
||
2.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和上级党委、集团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12月底前 |
|||
3.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通报曝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问题,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
12月底前 |
|||
4.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依纪依法惩治腐败,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范围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
12月底前 |
|||
5.对同级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情况、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和监管企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情况,定期听取下级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帮助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
12月底前 |
|||
6.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年内到监狱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举办一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
6月、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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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
12月底前 |
|||
8.强化执纪问责,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就追工作机制,对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
12月底前 |
|||
9.按照分工,对扶贫联系定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对涉及的扶贫资金和项目问题排查和源头防范工作,年内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
12月底前 |
|||
10.继续抓好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时间节点,销号式办结,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 |
12月底前 |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黎镇宇 职务:副总经理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
2.按照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年内至少召集1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
4月底前 |
|||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
2月底前 |
|||
加强日常管理 |
1.年内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12月前 |
||
2.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
12月前 |
|||
3.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集团党委和纪委报告。 |
12月前 |
|||
4.主动按时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和指导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不定期进行查阅。 |
12月前 |
|||
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12月底前 |
||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内进行公示。 |
7月底前 |
|||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
1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
个性清单 |
1.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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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加强对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社会稳定、群团组织、精准扶贫、意识形态、监事会和企业文化建设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
12月底前 |
|||
3.认真参加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12月底前 |
|||
5.及时纠正在日常工作监管中出现以权谋私、收受好处等不廉洁的行为。 |
12月底前 |
|||
6.按照分工,对扶贫联系定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对涉及的扶贫资金和项目问题排查和源头防范工作,年内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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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年年底前向集团公司党委和党委书记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
12月底前 |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何滔 职务:副总经理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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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年内至少召集1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
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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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
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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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管理 |
1.年内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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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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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集团党委和纪委报告。 |
12月底前 |
|||
4.主动按时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和指导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不定期进行查阅。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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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12月底前 |
||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内进行公示。 |
7月底前 |
|||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
1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
个性清单 |
1.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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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任威宁市场公司党委书记期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导、推进监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主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
12月底前 |
|||
3.认真参加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12月底前 |
|||
5.及时纠正在日常工作监管中出现以权谋私、收受好处等不廉洁的行为。 |
12月底前 |
|||
6.按照分工,对扶贫联系定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对涉及的扶贫资金和项目问题排查和源头防范工作,年内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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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年年底前向集团公司党委和党委书记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
12月底前 |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朱海 职务:副总经理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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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年内至少召集1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
4月底前 |
|||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
2月底前 |
|||
加强日常管理 |
1.年内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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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
12月底前 |
|||
3.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集团党委和纪委报告。 |
12月底前 |
|||
4.主动按时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和指导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不定期进行查阅。 |
12月底前 |
|||
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12月底前 |
||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内进行公示。 |
7月底前 |
|||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
1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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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1.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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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任威宁房地产公司党总支书记期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导、推进监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主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
12月底前 |
|||
3.认真参加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12月底前 |
|||
5.及时纠正在日常工作监管中出现以权谋私、收受好处等不廉洁的行为。 |
12月底前 |
|||
6.按照分工,对扶贫联系定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对涉及的扶贫资金和项目问题排查和源头防范工作,年内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
12月底前 |
|||
7.每年年底前向集团公司党委和党委书记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
12月底前 |
|||
1.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
12月底前 |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刘炽雄 职务:副总经理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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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年内至少召集1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
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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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
2月底前 |
|||
加强日常管理 |
1.年内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12月底前 |
||
2.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
12月底前 |
|||
3.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集团党委和纪委报告。 |
12月底前 |
|||
4.主动按时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和指导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不定期进行查阅。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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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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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内进行公示。 |
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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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
12月底前 |
|||
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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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1.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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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主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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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参加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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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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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及时纠正在日常工作监管中出现以权谋私、收受好处等不廉洁的行为。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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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分工,对扶贫联系定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对涉及的扶贫资金和项目问题排查和源头防范工作,年内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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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年年底前向集团公司党委和党委书记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
12月底前 |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责任人:邓安林 职务:总工程师
清单分类 |
责任项目 |
具 体 措 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共性清单 |
强化责任担当 |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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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年内至少召集1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
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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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
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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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管理 |
1.年内同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实现全覆盖。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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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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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集团党委和纪委报告。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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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动按时填写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督促和指导联系监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实制度,不定期进行查阅。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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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廉洁自律 |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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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集团内进行公示。 |
7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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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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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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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1.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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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任威宁建投公司董事长期间,支持公司党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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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列席参加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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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时纠正在日常工作监管中出现以权谋私、收受好处等不廉洁的行为。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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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分工,对扶贫联系定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对涉及的扶贫资金和项目问题排查和源头防范工作,年内听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