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宁家商旅酒店朝阳店装修改造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5号威宁大厦20楼2002
联系方式:陈先生,0771-5750852。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宁家商旅酒店朝阳店装修改造投资项目后评价
(二)服务内容:根据《南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南国资规〔2016〕2号)要求,对宁家商旅酒店朝阳店装修改造项目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出具后评价报告,并与采购人共同拟定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有关台账。
(三)服务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天内,出具项目的后评价报告以及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有关台账。
(四)本次竞争性磋商不设上控价,供应商自行报价。
(五)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投资规模 |
投资完成时间 |
营业收入规模 |
1 |
宁家商旅酒店朝阳店装修改造 |
南宁市朝阳路86号 |
约1620万元 |
2016年1月 |
约620万元/年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南宁市国资委审计类中介机构备选库内的中介机构。
(二)凡承担宁家商旅酒店朝阳店装修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审计、法律咨询、策划、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业务的机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后评价承担机构。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磋商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9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获取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5号威宁大厦20楼2002
获取方式:现场免费领取
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行业资质证明材料(核验原件),南宁市国资委审计类中介机构备选库文件(标出供应商位置)。
(二)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领取人的领取授权书原件。
(三)磋商文件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17:30。
提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5号威宁大厦20楼2002
开启响应文件和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陈先生,0771-5750852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5号威宁大厦20楼2002。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