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工作需要,拟选聘审计中介机构对下属2家进行吸收合并的监管企业提供清产核资、财务专项的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属2家监管企业吸收合并审计服务采购;
(二)预算金额:
公司 |
代号 |
项目 |
上控金额 |
A公司 (合并方) |
A 1 |
清产核资 |
20,000 |
A 2 |
财务专项 |
20,000 |
|
B公司 (被合并方) |
B 1 |
清产核资 |
12,000 |
B 2 |
财务专项 |
12,000 |
(三)项目服务要求:
1.对我公司下属2家监管企业吸收合并审计提供审计服务;
2.审计基准日拟定为2023年2月28日,最终以南宁市国资委批复时间为准;
3.因考虑到本次审计项目的独立性及公允性,供应商选择项目时可选择的方案如下:
方案一:可只选择1家企业的一项审计(只选择A1、A2、B1、B2任意一项);
方案二:也可多选(可选择A1+B2、A2+B1任意一个组合,不能选择A1+A2或A1+B1以及A2+B2)。
二、中介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财政部门登记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二)拥有三年以上具有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资产重组、关闭注销等审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三)最近三年从业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四)最近三年未承担被审计人员所在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时间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0日,每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意向参与比选中介机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委托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等证明材料免费领取比选文件,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领取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2楼威宁资产公司。
四、递交响应文件
(一)要求:内容遵照比选文件规定,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并妥善密封。
(二)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节假日除外)。
(三)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2楼威宁资产公司。
五、比选及结果公告
递交比选文件时间截止后,选聘人组织会议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选规则评选并确定中选人,参选人无须到会议现场。本次比选结果将在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771-2238700、199 1129 3604
电子邮箱:2502510002@qq.com
联系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2楼威宁资产公司
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30日